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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立下多份遗嘱,究竟哪一份有效

时间:2026.07.2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91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以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民法典实施后,各遗嘱形式效力平等,不以是否公证判断效力高低。
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先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多份遗嘱内容不抵触,可同时有效,分别按内容执行;内容抵触,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不过,遗嘱得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存在多份遗嘱时,先审查每份遗嘱合法性,再按时间顺序,以最后合法有效的遗嘱执行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先后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小胡。之后小朱又立了一份打印遗嘱,把该房产留给小丽。两份遗嘱均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小胡和小丽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都认为自己应按遗嘱获得房产。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形式多样且效力平等,不再以是否公证判断效力高低。判断遗嘱是否有效需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小朱的两份遗嘱均符合。
2、由于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按照最后所立遗嘱为准,即打印遗嘱。所以房产应按最后所立遗嘱分配给小丽。但前提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受欺诈、胁迫、伪造、篡改等情况,相应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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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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