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政治职务,丰富的专业经验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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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姚厅律师自 2013 年执业至今,已积累超 10 年法律实务经验,现担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身兼律所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专业资质与社会职务方面,姚厅律师履历丰富:曾担任广州花都、白云两区兼职劳动仲裁员,深谙劳动争议案件裁判逻辑;作为广州中小企业法人服务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长期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还入选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并担任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兼具实务能力与理论素养。 执业以来,姚厅律师专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核心民商事领域,累计办理案件千余起,擅长精准破解复杂法律难题。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他无数次为劳动者维权成功:面对公司恶意调岗降薪,破除企业 “用工管理权” 滥用,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处理口头辞退、不提供劳动条件纠纷时,精准固定“变相辞退”证据,锁定违法解除事实;针对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等情形,厘清劳动关系边界、聚焦 “三期” 特殊保护,成功为劳动者追回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及孕期产期待遇损失,最大化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合同纠纷领域,姚厅律师同样表现突出,曾代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精准适用合同条款,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购房款及律师费、中介费等维权费用;处理公司破产相关案件时,成功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关键支持。 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事实还原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与争议突破技巧、高效的庭审抗辩与策略制定水平,姚厅律师始终以专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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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占用宅基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会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宅基地补偿款归属需区分情况。房屋拆迁时,补偿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但村民有使用权补偿如安置费;房屋属个人财产,补偿归所有权人。闲置宅基地补偿款通常归村集体,不过合法取得且闲置的,村民或有补偿。实践中按当地政策和登记情况确定,有争议可先协商,不成可复议或诉讼。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直接给孙子。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通过继承或赠与让孙子获得。若孙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只能继承房屋,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当房屋地基被他人破坏,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破坏地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下情况农村自建房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一是自建房主人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胜诉后申请执行且符合条件;二是自建房属于违法建筑,经相关部门认定并责令拆除却拒不执行,有关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因国家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在补偿合理情况下,被征收人拒绝搬迁,政府可依法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