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政治职务,丰富的专业经验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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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姚厅律师自 2013 年执业至今,已积累超 10 年法律实务经验,现担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身兼律所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专业资质与社会职务方面,姚厅律师履历丰富:曾担任广州花都、白云两区兼职劳动仲裁员,深谙劳动争议案件裁判逻辑;作为广州中小企业法人服务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长期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还入选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并担任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兼具实务能力与理论素养。 执业以来,姚厅律师专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核心民商事领域,累计办理案件千余起,擅长精准破解复杂法律难题。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他无数次为劳动者维权成功:面对公司恶意调岗降薪,破除企业 “用工管理权” 滥用,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处理口头辞退、不提供劳动条件纠纷时,精准固定“变相辞退”证据,锁定违法解除事实;针对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等情形,厘清劳动关系边界、聚焦 “三期” 特殊保护,成功为劳动者追回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及孕期产期待遇损失,最大化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合同纠纷领域,姚厅律师同样表现突出,曾代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精准适用合同条款,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购房款及律师费、中介费等维权费用;处理公司破产相关案件时,成功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关键支持。 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事实还原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与争议突破技巧、高效的庭审抗辩与策略制定水平,姚厅律师始终以专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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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房东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东对房屋有管理义务且存在过错,比如房屋设施失修导致物品坠落,要担责;若房东无过错,且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实际居住使用,通常由实际侵权人担责,房东无需担责。

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事后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此前已承担补偿责任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公安等机关应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律规定,高空抛物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司法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多次抛物、抛物品数量多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较大财产损失的,法院会从重处罚。若高空抛物还构成其他犯罪,按处罚重的规定定罪,如致人重伤、死亡,可能按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定罪,量刑更重。

过失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等。情节较轻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过失且未防范的,可能在三至七年幅度内量刑。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等高空抛掷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判断“情节严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发生高空抛物,受害者应报警留证据,能确定侵权人的由其担责,难以确定的,除能自证的,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补偿,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按对应罪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