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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男方要给吗

时间:2026.07.20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215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男方是否要给予赔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男方有下面这些法定过错情况,女方能请求损害赔偿
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精神等进行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算虐待;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就是遗弃。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得结合具体案件来认定。
要是男方没有上面这些法定过错,通常不用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双方也能在离婚协议里对赔偿事宜做约定,要是达成一致,男方就得按约定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小丽认为小朱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要求小朱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小朱则坚称自己并未与他人同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不应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小朱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小丽主张小朱与他人同居,需提供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的情况。
2、若小朱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一般无需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此外,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小朱应按约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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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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