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总公司中标后,一般不能让分公司直接签
施工合同。按照
招投标法律,谁中标谁
签合同,既然是总公司中标,那签合同的就该是总公司。毕竟
招标时确定的合同主体很明确,总公司中标了,就有义务按招
投标文件跟
招标人签合同。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总公司给分公司开了
授权委托书,明确让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施工合同,那分公司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有了总公司合法有效的授权,签合同就相当于总公司在签,
权利和义务都由总公司担着。
这里要注意,分公司没有
法人资格,最终
民事责任得总公司承担。要是分公司签合同或者
履行合同时违约了,招标人可以找总公司负责。所以招标人碰到分公司来签合同,一定要看看分公司有没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不然合同履行时容易出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总公司中标了一个项目,分公司小朱欲直接与招标人小许签订施工合同。小许认为应总公司来签,小朱则称分公司能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查明,总公司未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分公司签订此合同。
案情分析:1、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中标人是总公司,
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当是总公司。本案中总公司中标,所以原则上应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不能直接签订。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若分公司在无总公司有效授权下签订合同,后续出现违约等问题,招标人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招标人小许要求总公司签订合同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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