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抵押期过了,
债务人却没还钱,这可咋办?咱们先搞清,法律上抵押期一般指的是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按照《
民法典》,
抵押权人得在主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要是过了这期间还没行使,法院就不管了。
要是抵押期过了,但主债权还在
诉讼时效内,抵押权人能要求债务人还钱。要是债务人不还,就可以去
法院起诉,拿到
胜诉判决后,能让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要是主债权诉讼时效也过了,债务人就能不还钱。不过,如果
抵押人自愿承担
担保责任,之后就不能以诉讼时效过了为由反悔。
另外,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商量,把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要是这个协议损害了其他
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要是双方谈不拢,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所以,抵押期过了债务人没还钱,抵押权人得赶紧行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许借款,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期过后,小朱未还钱。小许要求小朱还款,小朱认为抵押期已过,自己无需再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
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若主债权仍在诉讼时效内,小许可要求小朱还款,若小朱拒绝,小许可
起诉,胜诉后可
申请强制执行小朱财产。
2、若主债权诉讼时效也已届满,小朱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如果小朱自愿履行担保责任,之后不能以
诉讼时效届满为由反悔。
3、小许也可与小朱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时,小许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小许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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