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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所涵盖的内容有什么

时间:2026.07.1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不少人会关心自己能否获得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要是夫妻里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无过错方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就得赔偿。
民法典》规定,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赔偿。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会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和财产损失。二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按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住,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等身体侵害,还有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就是持续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给法院一定自由裁量权,应对没列举到的严重过错。
无过错方在打离婚官司时,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认为小朱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小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未达到需赔偿的程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朱与小静长期、稳定共同居住,符合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2、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于法有据。因此,法院应支持小丽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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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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