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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屋时,补偿费用应该怎样算

时间:2026.07.02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房屋被征收时,补偿费用怎么算?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费用有这几类。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评估。房屋价值不能低于征收决定公告那天,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是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按实际搬迁费用算;临时安置费,如果政府提供了周转用房就不用给,没提供的话,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等因素来计算。
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各地有具体办法。
另外,市、县级政府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征收补偿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要是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意,能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

小胡的房屋被政府征收,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但小胡认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过低,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能反映房屋实际价值,且对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方式也存在异议,与征收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若小胡认为评估结果不合理,可进一步核实评估过程是否合规。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应按规定确定,搬迁费根据实际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若未提供周转用房则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等因素计算。小胡可要求征收部门说明计算依据。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各地有具体办法。小胡可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4、若小胡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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