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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出租的遗产房子要如何去计算

时间:2026.06.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38人
律师解析:
1.收益计算分阶段:继承开始前租金归被继承人,未收取的租金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未分割房屋时租金由各继承人共有,法定继承按份额分配,有遗嘱则按遗嘱份额分配。
2.计算要素:明确租赁期间、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从合同起始至结束日,按约定累计租金。
3.特殊情况处理:租金调整、欠付等要相应调整计算,出租合理费用可从收益中扣除。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同胞兄弟姐妹,他们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出租的房屋。在父母去世前,租客已拖欠了几个月租金未付。父母去世后,三人未对房屋进行分割,租客继续支付租金。小朱认为从父母去世后所有租金都应归自己,因为自己在管理房屋;小李和小胡则觉得应按法定继承份额分配。

案情分析:

1、在继承开始前的租金,属于被继承人即他们父母所有,父母去世时未收取的租金应作为遗产由小朱、小李、小胡三人继承。
2、继承开始后,因三人未分割房屋,租金为三人共有。若无遗嘱,一般应按法定继承份额分配。小朱虽进行了房屋管理,但出租产生的合理管理费用可从租金收益中扣除,而不能独占全部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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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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