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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后对方不还钱怎样算构成拒执罪

时间:2026.06.03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23人
律师解析:
1.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胜诉后对方不还钱,若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就构成此罪。
2.情节严重情形有:被执行人恶意处置财产致判决无法执行;担保人或被执行人处置担保财产致判决无法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不协助致判决无法执行等。
3.符合上述情况,胜诉方可报案自诉追究对方刑责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务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小李需偿还小朱欠款。判决生效后,小李有能力偿还却拒不执行。小李还将名下的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小胡,导致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小朱多次催讨无果,遂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李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拒执罪。
2、小朱作为胜诉方,在小李的行为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自诉,以追究小李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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