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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保险赔付少不满意该怎么办

时间:2026.05.3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1.若对对方全责但保险赔付少不满,先和对方、保险公司协商,指出赔偿不合理,提供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损失证据,要求重新核定金额。
2.协商不成,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保险公司,让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3.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损失,以评估报告作为赔偿依据。
4.上述方法无效,向法院起诉,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明等,让法院判决合理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交通事故,经认定对方小李负全责。小李的保险公司对小朱进行赔付,但赔付金额较少,小朱对此不满。小朱先与小李及保险公司协商,指出赔偿不合理,还提供了维修发票等损失证据,然而协商未达成一致。小朱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介入后仍未妥善解决。小朱又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损失,可保险公司依旧不认可评估报告的赔偿金额,双方陷入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对方全责但保险赔付少不满意的情况下,首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并提供损失证据的做法符合处理流程,是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
2、协商无果后向监管部门投诉,促使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这也是合法的维权途径。
3、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损失以获取更合理赔偿依据的做法是可行的。
4、若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小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及保险公司承担合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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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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