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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情况不在过错损害赔偿内

时间:2026.05.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很多人会关心过错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无过错方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要进行赔偿。但有些情况不在过错损害赔偿范围内。
一般的家庭琐事争吵、偶尔言语冲突这类轻微过错行为,没达到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程度,不会给无过错方带来实质性精神或财产损害,不在赔偿范围。一方因工作忙疏忽照顾家庭,这属于家庭生活矛盾,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也不能要求赔偿。一方有脾气暴躁、固执等一般性格缺陷,没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精神或身体伤害,同样不在赔偿范围。婚前隐瞒非重大疾病或非关键信息,没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破坏,通常也不符合赔偿条件。
只有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偶尔还会有言语冲突。小丽觉得小朱因工作繁忙疏忽了对家庭的照顾,且小朱脾气暴躁,让她精神上有些压抑。同时,婚前小朱隐瞒了自己曾患过轻微皮肤病的情况。后来两人打算离婚,小丽以这些理由要求小朱进行过错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这些都不构成需要赔偿的条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的家庭琐事争吵和偶尔言语冲突属于轻微过错行为,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程度,未给小丽造成实质性精神或财产损害,不在过错损害赔偿范围内。
2、小朱因工作繁忙疏忽对家庭的照顾,这是家庭生活中的常见矛盾,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不构成过错损害赔偿情形。
3、小朱脾气暴躁这一一般性格缺陷,未对小丽造成严重精神或身体伤害,不在赔偿范围内。
4、小朱婚前隐瞒轻微皮肤病这一非重大疾病信息,未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破坏,通常不构成过错损害赔偿条件。所以,小丽的赔偿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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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常驻调解嘉宾、专家库成员。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8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经典案例: 离婚纠纷:代理知名企业家涉台离婚纠纷和抚养权纠纷案(微博、百度热搜多次上榜)。 离婚纠纷:代理多位体育明星(包括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及篮球明星)的婚姻家事与财产纠纷,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 离婚纠纷:男方婚内出轨多年并生育子女,代理原配与男方离婚并手撕第三者,追回小三财产千万,离婚拿到几乎达到让男方净身出户的法律判决。 离婚纠纷:男方婚内出轨,第三者打伤原配女儿。律师以刑事程序推动民事谈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5亿元高额补偿,当场支付一亿元。 股权分割:3.3亿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我方代理)逆风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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