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夫妻之间赠与财产大多是有效的,但得满足一些条件。
按照《
民法典》,
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得对赠与财产有合法处分权。要是赠与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得都同意赠与,要是一方私自处分,赠与可能无效。
赠与得是双方真实意愿,不能有
欺诈、
胁迫的情况。要是一方被欺诈、胁迫才赠与,受赠方事后能走法律程序撤销。
如果赠与财产要办登记等手续,就得去办,不然会影响赠与效力。像
赠与房产,得办
产权过户登记,没办的话,虽然赠与合同有效,但不发生
物权变动,赠与人可能要担
违约责任。
还有,赠与人在
财产权利转移前能
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或者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所以夫妻间赠与财产时,要确保符合这些条件,避免日后
产生纠纷,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丽是夫妻。小何瞒着小丽,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
房产赠与给了好友小许,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小丽得知后,认为小何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要求撤销该赠与。小许则称赠与合同已签,应按约定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本案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何擅自处分,未与小丽达成一致赠与意思表示,其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2、赠与行为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符合这些条件且无其他问题,赠与合同有效,但因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小何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房
产权利转移前,小何
可撤销赠与,除非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