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执行程序中,很多人会问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要先终本执行。答案是不需要。
先说说执行异议之诉,它是
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有争议,请求
执行法院来解决争议的
诉讼。按照《
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书面提出异议后,法院会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中止执行该标的;理由不成立就裁定驳回。要是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就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和原判决、裁定没关系的,在裁定送达15天内可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再看看终本执行,它是法院在执行时,遇到确实没财产可执行或财产暂时没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目的是提高执行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能排除
强制执行的权益,且不服执行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裁定。终本执行和执行异议之诉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只要符合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定条件,就算执行程序没终本,当事人和案外人也能依法提
起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小朱欠款。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小丽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小丽认为自己对执行标的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此时执行程序尚未终本,小朱认为需先终本执行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执行异议之诉是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对
执行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终本执行是法院针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且对执行裁定不服,与终本执行无必然先后顺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未终本也可提起。所以小丽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