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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予怎么认定

时间:2026.05.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17人
律师解析:
想知道房产赠予是怎么认定的吗?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首先,得有赠予合同。按照《民法典》,赠予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产白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愿意接受。合同形式可以多样,不过为了避免以后扯皮,最好还是签书面合同。合同里要写清楚房产的具体情况、双方身份,还有赠予的想法。
其次,产权变更登记很重要。这是房产赠予完成的关键,赠予人要帮受赠人办理过户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转到受赠人名下。只有完成登记,受赠人才真正拥有房子。
房产赠予必须是无偿的。要是打着赠予的幌子,实际上是买卖或者有其他有偿交易,那就不能算赠予。
赠予双方得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导致意思不真实,赠予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最后,赠予行为要合法。赠予的房子得是赠予人合法拥有,没有权利问题的。要是房子被抵押、查封了,赠予可能就没效力。而且,赠予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案情回顾:

小朱声称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予小胡,并签订了口头赠予合同。小胡表示接受,但小朱一直未协助小胡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来小朱反悔,称当时是被小胡胁迫才做出赠予表示。小胡则认为赠予是真实有效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赠予合同来看,虽有口头合同但书面合同更妥当,此处口头合同易引发纠纷
2、产权变更登记未完成,小胡尚未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
3、赠予行为应是无偿的,本案未体现有偿情况。
4、小朱称被胁迫,若属实则赠予意思表示不真实,赠予行为可能被撤销。
5、需确认该房产是否为小朱合法拥有且无权利瑕疵,若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赠予效力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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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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