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交通肇事里,要是造成人员死亡后还逃跑,这在法律上算交通
肇事罪里情节比较恶劣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要是违反交通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引发
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会被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要是在肇事之后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因为
逃逸导致
被害人死亡的,会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因逃逸
致人死亡”指的是,肇事者在出了交通事故后,为了躲开法律的制裁而逃走,让被害人没办法及时得到救助最后死亡。
要是交通肇事当场就导致人员死亡,之后肇事者逃跑,就按照“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标准
量刑,也就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要是因为逃逸,被害人没能及时得到治疗而死亡,那就按照“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标准量刑,要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终具体判多少年,法院会结合案子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像肇事者逃跑的原因、时间、地点,还有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
案情回顾:小朱驾驶车辆时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小胡受重伤。小朱因害怕承担责任,未对小胡进行救助便驾车逃离现场。小胡最终因未能及时得到救治死亡。警方经调查锁定小朱并将其抓获。小朱
家属认为小胡可能当场死亡,小朱应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量刑;而检方认为小朱逃逸致小胡未获及时救治死亡,应按“因逃逸致人死亡”量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小朱肇事致小胡重伤后逃逸,符合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2、“因逃逸致人死亡”指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本案中若小胡是因小朱逃逸未获及时救治死亡,应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
量刑标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小胡当场死亡,小朱则适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量刑需法院结合小朱逃逸动机、时间、地点及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