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诉讼有时间约束,也就是除斥期间,不同情况除斥期间不同。
2.一般来说,知道或该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重大误解者知道或该知道90日内未行使
撤销权,权利消灭;受
胁迫者,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3.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5年内没行使撤销权,也会消灭,且这5年不可变,不适用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
4.想行使撤销权的人要留意时间,在法定时间内行使,以免权利丧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朱后来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自小朱知道撤销事由起,已过了八十日,小朱打算行使撤销权。但小李认为,从
合同签订至今已过去五年,小朱的撤销权已消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另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2、本案中,虽然小朱作为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八十日时撤销权未消灭,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已过五年,这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所以小朱撤销权消灭,其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