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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故去后家里土地归哪个管理

时间:2026.04.09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1.宅基地:
所有权属集体,不可继承
但地上房屋能继承,继承人凭借房屋所有权可继续用宅基地。
2.耕地、草地等农用地:
以户承包,户内有其他成员,由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整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3.林地:
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经营。
4.“四荒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管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家里的土地管理问题引发争议。家中有宅基地、耕地、林地和通过招标取得的“四荒地”。小朱认为这些土地他都能继承管理,而村集体则表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耕地若整户消亡要收回。双方就土地的管理和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宅基地,依据法律规定,其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小朱基于房屋所有权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2、家庭承包的耕地,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土地会由村集体收回管理。需确定小朱家庭户内是否还有其他成员来判断耕地的管理归属。
3、林地和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小朱作为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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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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