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子
产权非本人时,
签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若签合同人有产权人书面授权,替产权人签合同,合同一般有效,后果由产权人担。
像产权人出授权书让人
卖房,受托人签的合同就有效。
2.若签合同人没获授权,但事后经产权人认可,合同也有效。
3.若签合同人既无授权又没获认可,合同对产权人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要求签合同人履约或
赔偿。
如擅自卖房,合同可能无效,签约人要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非
房屋产权人,但他与小丽签订了该房屋的
买卖合同。小丽不知小朱无产权,以为其有卖房资格便签了合同。小胡是房屋产权人,事后小胡得知此事,他很生气,称未授权小朱卖房。小丽认为合同已签,小朱应
履行合同,小朱则称需看小胡态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在未获得房屋产权人小胡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与小丽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且事后未得到小胡的追认,根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对小胡不发生效力。
2、小丽作为善意相对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签订合同,其有权请求小朱履行
债务或赔偿因其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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