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分包方有资质且为独立
法人时,按合同相对性,分包欠
劳务费一般自行担责,但总
承包人对
农民工工资支付有监督责任。
转包、
违法分包致
欠薪,由总承包人清偿。
2.分包方无资质,分包行为违法,总包可能对分包欠付的劳务费负连带清偿责任,
劳动者可向总包
追讨。
3.分包欠劳务费,劳动者可先与总包协商,协商不成通过
仲裁、
诉讼追究总包责任。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的
劳务分包公司承接了小朱所在总承包公司项目的部分劳务工程。工程结束后,劳务分包公司
拖欠小丽等
农民工劳务费。该劳务分包公司是独立法人且具备相应资质,小朱认为依据合同相对性,应由分包公司自行承担责任。但小丽等农民工认为总承包公司应负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分包方具备相应资质且是独立法人,依据合同相对性,通常分包欠劳务费应由分包自行担责。不过,总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监督等相关责任。
2、若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欠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总承包人清偿。本案未提及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但即便如此,农民工可先和总承包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追究总承包人责任。若分包方不具相应资质,分包行为违法,总包要对分包欠付的劳务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劳动者可向总包主张支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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