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
若
申请执行人发现其有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
2.执行时法院会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财产,没查到就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
若提供不出,法院完成相关程序后终结本次执行。
3.若被执行人
恶意转移财产,申请执行人可
诉讼撤销转移,追回财产。
还能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促其履约。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小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要求小朱提供财产线索,小朱无法提供。法院完成相关调查、告知程序后,裁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之后小朱发现小李此前恶意转移了一笔财产以规避执行,小朱认为应追回该财产用于执行,小李则称转移行为合法。
案情分析:1、当被执行人小李无资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小朱又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定。若小朱发现小李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2、若小李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小朱可通过诉讼等方式撤销其转移行为,追回财产用于执行。同时,法院可将小李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促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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