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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赠与合同该通过什么途径

时间:2026.03.3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2人
律师解析:
1.撤销房屋赠与合同途径因情况而异。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前,赠与人通知受赠人就能任意撤销。
2.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走法律途径行使法定撤销权
3.赠与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则需在6个月内行使,通常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裁判。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小丽,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小朱后悔了,想撤销赠与,便通知小丽撤销该赠与,但小丽认为合同已签,小朱不能随意撤销,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之后小朱了解到,小丽曾严重侵害小朱的近亲属合法权益,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

案情分析:

1、在赠与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前,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小朱可任意撤销赠与,只需通知受赠人小丽即可。
2、因受赠人小丽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小朱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法定情形,小朱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法定撤销权。且小朱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由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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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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