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持公司股份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6.03.29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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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夫妻协商转让
出资额给非股东方,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夫妻可协商分割,办理股份变更手续;协商不成,参考市场价值分割,一方得股份,给另一方折价款。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决定
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小朱持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小丽希望获得部分
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在协商过程中,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小朱将股份转让给小丽,但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此外,小朱还持有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对于这部分股份,二人在分割方式上也产生了争议,小朱想自己保留股份给予小丽折价款,小丽则希望直接获得部分股份。
案情分析: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根据法律规定,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应视为其同意转让。所以小丽可以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参考股份市场价值进行分割,一方可取得股份并给予另一方相应折价款。所以小朱和小丽可以按照此规则处理该部分股份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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