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敲诈勒索案无最高
刑事立案标准,仅设最低标准。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到五千元以上,属“
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
立案追诉。
3.各地高院、高检可结合本地经济与治安,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4.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也需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朱以小胡曾有过的一些隐私行为相要挟,向小胡索要钱财。第一次小朱要求小胡给3000元,否则就将隐私公之于众,小胡无奈给了钱。之后小朱又两次以同样理由分别向小胡索要2500元、2200元。小胡不堪其扰,最终选择
报警。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本案中小朱每次索要金额均已达到该标准。
2、同时,若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也应立案追诉。小朱在一定期间内三次向小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符合此
立案条件,因此公安机关应对小朱的敲诈勒索行为予以立案追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