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写了还款期的借条,一年未还会失效么

写了还款期的借条,一年未还会失效么

时间:2026.03.28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54人
律师解析:
1.写了还款期的借条不会因一年未还而失效,借条本身一直有效,不过债权有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还款期限结束日起算。
若还款期至今仅一年,未超时效,债权人能合法追债
3.期间债权人催款会使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
4.一年未还不影响权益,可先协商,不成则收集证据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了写有还款期的借条。还款期已过一年,小朱仍未还款。小李认为小朱应立即还钱,小朱却觉得借条可能已失效,自己无需着急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借条本身永久有效,不过涉及的债权存在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此借条约定还款期到现在仅一年,未超三年诉讼时效,小李仍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
2、若在这一年期间小李向小朱主张过权利,如书面或口头催款,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所以小李可先与小朱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