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合同有相对性,丈夫签的合同一般只约束他和对方,老婆不必然能履行。
2.不过有例外,若合同明确老婆可履行,或老婆事后获丈夫合法授权,她就有权履行。
3.要是
合同债务属
夫妻共同债务,且经营用于家庭生活,老婆因共同担责也能履行。
4.司法里,判断老婆有无履行资格,要结合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等情况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一批货物。小朱的老婆小静找到小李,表示自己可以
履行合同供货义务。小李拒绝了小静,认为合同是和小朱签的,小静没有履行资格。小静则称该合同属于家庭共同经营活动,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己有权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合同具有相对性,小朱所
签合同通常仅约束小朱和小李,小静不当然具备履行资格。但若此合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从事的经营活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静基于
债务的共同承担义务可能具备履行资格。
2、判断小静有无履行资格,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认定。本案中,需查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该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等确定小静是否有履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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