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人受伤时可
代位追偿,此规则多用于保险领域。
2.若第三者损害保险标的致
保险事故,保险人向
被保险人赔偿后,能在
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3.
人身伤害中,第三者
侵权致伤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获保险赔偿后,保险人可在赔偿限度内代位求偿。
4.人身保险
代位追偿权有限制,财产保险更常适用,
符合条件时人身伤害保险也可行使。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人身伤害保险。某日,小胡侵权导致小朱受伤,小朱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并获得了相应保险金。之后,保险人认为自己应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小朱对小胡的赔偿请求权,然而小胡却以人身保险一般不适用代位追偿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小胡侵权致使小朱受伤,小朱获保险赔偿,符合代位追偿的基本情形。
2、虽然财产保险适用代位追偿规则更为普遍,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身伤害保险也能进行代位追偿。所以,在本案中保险人的代位追偿请求若符合法定条件是合理合法的,小胡不能仅以人身保险一般不适用代位追偿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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