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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后精神损失费究竟由谁来付

时间:2026.03.1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02人
律师解析:
1.车撞人精神损失费承担要看具体情况。
2.车辆投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精神损失费,其赔偿时优先考虑精神损害
3.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
4.没投商业三者险或赔偿不够,由肇事司机承担。
5.车主有过错,如借车给无驾照者,要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撞了行人小胡,小胡受伤后因这次事故精神受到极大困扰,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小朱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额度可能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小朱认为自己买了保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精神损失费,而小胡则觉得若保险不够,小朱应承担剩余部分。此外,小胡还了解到小朱的车是向朋友小丽借的,怀疑小丽在出借时有过错也应担责。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交强险赔偿顺序中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所以小胡的精神损失费会先从交强险里获得赔偿。
2、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那么就由侵权人即肇事司机小朱承担。
3、若小丽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如明知小朱无驾照仍出借车辆,小丽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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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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