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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夫妻共同债务能不能仅告一人

时间:2026.03.1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24人
律师解析:
1.起诉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仅告一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通常按共同债务处理,债权人有起诉一方的选择权。
2.若仅起诉一方,判决时该方要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偿债。
3.被起诉方承担责任后,超出自身份额部分,可按约定或法律向另一方追偿。
后续执行会涉及共同财产和另一方责任分担。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借款到期后,小朱未按时还款。小胡考虑到起诉两人程序繁琐,决定仅起诉小朱,要求其偿还债务。小朱认为该债务虽用于家庭经营,但应两人共同承担,不应自己独自面对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小胡有权选择仅起诉夫妻中的小朱。
2、法院判决时,小朱需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若小朱承担的责任超出自己应承担部分,可依据夫妻间的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小丽进行追偿。后续执行等可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及小丽的责任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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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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