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合同履约
担保金额无统一法定标准,由发
承包双方在合同里约定,实践中一般是中标合同金额的10%-30%。
2.大型基础设施等涉及
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项目,
招标文件可能明确规定履约担保金额比例,中标人需按规定执行。
3.履约担保金额要合理,过高会加重承包人负担,过低则难以保障发包人权益。
案情回顾:某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小朱所在的公司参与
投标并中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0%。然而,小朱公司认为该比例过高,会增加自身负担,主张按照10%来提供履约担保,而发包方小丽坚持要求其按20%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通常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实践中一般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30%。此项目中发包方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履约担保金额比例,根据规定,中标人应按此执行。
2、履约担保金额须合理,过高会增加承包人负担,过低难以保障发包人权益。此案例中,小朱公司虽认为20%过高,但发包方规定在合理区间内,小朱公司应按20%提供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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