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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的财产协议能否去做公证

时间:2026.03.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签订的财产协议能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是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等事项,只要是真实意愿、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
2.公证是公证机构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增强公信力,纠纷时能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协议书等材料去当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为明确双方财产归属,两人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协议,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管理、使用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小朱担心协议的效力和公信力,认为有必要进行公证,而小丽觉得协议本身就有效力,没必要多此一举,两人为此产生争议。最终,为避免日后可能的纠纷,他们决定还是去办理公证。

案情分析:

1、夫妻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小朱和小丽签订的财产协议符合这些条件,本身是有效的。
2、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增强协议的公信力,在发生纠纷时,经公证的协议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小朱的担心有一定道理,他们去办理公证是合理的选择。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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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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