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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给孩子的房产之后还能不能要回

时间:2026.03.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把房产给孩子,通常不能随意收回。
若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按法律,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能撤销。
2.特殊情况: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赠与人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3.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且非公证、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可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二人决定将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儿子小胡。起初,房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小朱后来反悔,想撤销赠与。小丽则认为既然已经决定给孩子就不能要回。之后,在小朱犹豫期间,房产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到小胡名下。但不久后,小胡对小朱态度恶劣,严重侵害小朱的合法权益,小朱再次提出要撤销对小胡的房产赠与。

案情分析:

1、在房产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时,若该赠与不属于公证赠与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小朱可撤销赠与。但房产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小朱通常不得撤销赠与。
2、然而,由于小胡严重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符合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小朱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对小胡的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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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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