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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屋评估价低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6.03.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1.若觉得法院拍卖房屋评估价低,可在规定异议期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给出依据,像同地段类似房屋近期成交价等。
法院审查后若理由成立,可能重新委托评估。
2.若对法院异议处理结果不满,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不停止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评估有问题,会责令原法院重新处理。
3.也能自行收集房屋价值证据,在拍卖时积极竞拍,合理价格购房以避免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参与法院拍卖房屋活动,认为法院对拍卖房屋的评估价过低。他觉得近期同地段类似房屋交易价格明显高于此评估价。于是,在规定异议期内,小朱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阐述认为评估价过低的理由及依据。但法院审查后驳回了他的异议,小朱对此处理结果不服。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认为法院拍卖房屋评估价低时,按规定在异议期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做法是正确的。法院有义务对其异议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应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2、小朱对法院关于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过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若上一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评估确有问题,会责令原法院重新处理。
3、小朱也可自行收集房屋价值的相关证据,在拍卖过程中积极参与竞拍,以合理价格购得房屋,减少可能因评估价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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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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