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有两种情形。
其一为任意
撤销权,在赠与
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通常能随意撤销,不过经公证的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除外。
其二是法定撤销权,若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权益、不履行
扶养义务、不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一年内可行使。
因受赠人
违法致赠与人伤亡,其
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六个月内可行使。
撤销权行使后,可
起诉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小胡将一套
房屋赠与小丽,在办理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前,小胡后悔,欲
撤销赠与,小丽则认为赠与合同不
可撤销,双方产生争议。此外,若小丽存在严重侵害小胡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小胡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小胡能否撤销赠与也存争议。
案情分析:1、若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小胡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2、若小丽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小胡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若因小丽
违法行为致小胡死亡或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可
向法院起诉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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