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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写离婚起诉书探视权怎样来定

时间:2026.02.2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没直接养娃的爸妈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能探望、联系、见面等。
起草离婚起诉书探视权时,要明确方式。
定期探视得定好每周或每月次数和时间;
不定期探视则需提前告知对方。
探视地点可在孩子住地或其他合适地方协商确定。
一方阻碍探视,可走法律程序排除妨碍。
特殊情况如孩子生病、升学等,探视权可调整。
要依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确定相关内容,保障探视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离婚,二人就小胡对子女的探视权产生争议。小胡主张定期探视,每周探视两次,每次两小时,地点在子女居住所在地;小丽则认为应不定期探视,且探视地点可协商再定。此外,对于子女生病等特殊情况的探视安排,双方也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需明确约定,定期或不定期探视应合理界定,本案中小胡与小丽对此存在分歧。
2、探视地点应协商确定,以保障探视顺利进行,本案双方在这方面也有争议。
3、特殊情况的探视安排也应提前规划,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本案中双方未妥善处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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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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