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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农村土地分割要怎么进行

时间:2026.02.21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60人
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不简单。
得先搞清土地性质,是家庭承包地还是其他方式承包的。
家庭承包地,离婚时,一方在原住地生活或新住地没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可不收回,能继续承包。
另一方在新住地取得承包地,原住地份额能分割。
其他方式承包地,像招标等取得的,离婚按合同或法律规定分割。
分割方式有折价补偿、转包等。
折价补偿评估价值给补偿,转包出租一方转给另一方获收益。
具体按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依公平原则定。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离婚,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他们的土地存在性质争议,不知是家庭承包地还是其他方式承包地。若为家庭承包地,小许在原居住地生活,小丽在新居住地取得了承包地,对于原承包地该如何处理以及小丽在原居住地的份额如何分割存在争议。若为其他方式承包地,又该依据何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也不明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确定土地性质,这是后续分割的基础。
2、对于家庭承包地,要根据双方在不同居住地的承包地情况来判断是否收回及如何分割。
3、若是其他方式承包地,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综合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意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分割方式,如折价补偿、转包、出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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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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