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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二婚配偶子女有无婚前财产继承权

时间:2026.02.1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2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人死二婚配偶子女对其婚前财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无则无,若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当二婚配偶子女与死者形成抚养关系时,其作为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对死者婚前财产有继承权;
若未形成抚养关系,就不具备对死者婚前财产的继承权。
此外,若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继承会按照遗嘱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排除二婚配偶子女的继承份额。
如果在财产继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留下一笔婚前财产。小朱是二婚,其配偶带来子女小丽。小丽要求继承小朱的婚前财产,小朱的父母却不同意,认为小丽并非小朱亲生子女,不应继承。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丽与小朱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以及小朱生前有无合法有效的遗嘱。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若小丽与小朱形成了抚养关系,小丽作为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对小朱婚前财产有继承权;若未形成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2、若小朱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继承应按遗嘱处理,可能会排除小丽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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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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