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外卖员索要
误工费需有实际误工事实、收入损失,且误工与
侵权行为等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误工事实要求外卖员因侵权行为无法正常从事外卖工作,并有明确误工时间,可通过医院休假证明、单位误工证明等证实。
收入损失方面,有固定收入的外卖员可提供
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收入不固定的,能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时,误工与侵权行为需存在因果关系,要有
事故责任认定书、
病历等
证据证明。
若外卖员遇到此类问题,可仔细对照这些条件,判断自己是否能索要误工费。
若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外卖员,在一次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小朱向
侵权方索要误工费,但侵权方认为小朱无法证明自己有实际误工损失,拒绝
赔偿。小朱称自己因伤无法正常送外卖,有医院休假证明证实误工时间,且能提供工资条证明有固定收入,此次受伤正是因交通事故侵权导致,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规定来看,外卖员索要误工费需满足一定条件。小朱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可证实其有实际误工事实和明确的误工时间,满足了索要误工费的首要条件。
2、小朱能提供工资条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证明了自己存在收入损失,符合索要误工费的第二个条件。
3、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送外卖,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病历等证据证明误工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满足索要误工费的最后一个条件。所以,小朱索要误工费是合理合法的,侵权方应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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