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婚内有人造谣损害女方名誉,女方可以要求
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
精神损失,侵权人不配合可
收集证据起诉要求其承担
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的可
报案或直接
自诉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
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婚内造谣损害女方名誉,女方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若造成
精神损害还可索赔。
若侵权人不配合,女方收集证据
向法院起诉,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据
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而当造谣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根据
刑法规定构成诽谤罪,女方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法院
刑事自诉,让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在处理此类
名誉侵权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不知如何应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关系。
婚姻存续期间,小胡为报复小朱,在小区内四处造谣,称小朱有
婚外情且行为不检点,导致小区居民对小朱指指点点,小朱名誉受损、精神痛苦。小朱要求小胡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小胡拒绝。小朱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小朱有权要求侵权人小胡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精神损害还可要求
赔偿。这是基于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若小胡拒不配合,小朱可收集聊天记录、小区居民
证人证言等能证明造谣事实及损害后果的材料,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胡承担民事责任,包括
赔偿损失、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若小胡的造谣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诽谤罪,小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
立案侦查,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小胡的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