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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前信用卡债由男方负责是否可行

时间:2026.02.1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05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女方离婚信用卡债由男方负责在夫妻内部可行,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就女方离婚前信用卡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男方愿意负责的,此内部协议有效。
不过,该协议仅约束夫妻双方。
若该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女方偿还,女方不能以协议对抗债权人。
女方偿还后,可依协议向男方补偿。
若只属于女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女方主张,女方还款后可按约定向男方追偿。
这意味着双方约定虽有内部效力,但无法免除女方对债权人的法定还款责任。
若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协商决定,小丽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信用卡债务由小朱负责偿还。离婚后,信用卡债权人找到小丽要求还款,小丽以已和小朱有协议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债权人认为小丽有还款义务,小丽则认为债务应由小朱承担。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关于信用卡债务承担的协议属于内部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小丽偿还信用卡债务。
2、若此信用卡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不能以与小朱的协议拒绝还款,小丽偿还后可依据协议要求小朱补偿。若为小丽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小丽主张,小丽还款后可按约定向小朱追偿。所以,小丽对债权人的法定还款责任不能因协议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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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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