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小额
诉讼标的额标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
工资确定,不同地区标准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若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适用小额
诉讼程序且
一审终审;
若标的额超过该标准但在二倍以下,双方
当事人可约定适用小额
诉讼程序。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不同,导致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有所不同。
若想获取当地准确的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可关注当地司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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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到期后未归还,小李将小朱诉至基层法院。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该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已公布,小朱与小李的借款标的额处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但小朱认为不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而小李则觉得应适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本案中借款标的额符合此标准,且案件情况也
符合条件,所以正常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小朱虽有异议,但缺乏合理依据,法院应依据相关规定,判定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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