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地上物补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级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补偿有异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复议或
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在征收过程中,地上物补偿是重要环节。
对于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会综合考虑地上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像房屋会依据面积、结构评估,果树按种类、树龄补偿。
而因
公共利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当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时,可先与征收部门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地上物补偿方面遇到了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此次征收涉及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地上物征收。征收部门对小朱集体土地上的果树按其自定标准补偿,小朱认为应按省规定结合树龄等综合补偿;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补偿价格,小朱觉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小朱与征收部门协商无果,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1、集体土地上地上物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要综合考虑地上物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征收部门自定果树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应按省级规定结合树龄等情况进行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若小朱对补偿有异议,在与征收部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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