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违约金数额确定需分情况,有约定按约定,过分高低可调整;
无约定按实际损失算。
以补偿实际损失为主,兼具惩罚性。
法律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协议中针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那么就按约定执行。
不过要是约定的违约金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比过分高或低,
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要是协议未对违约金作出约定,就依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并且损失
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其中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取的利益,但违约方不用赔偿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违约损失。
违约金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实际遭受的损失,同时也带有一定的惩罚违约方的性质。
如果在违约金确定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合作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小朱违约。协议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但小李认为该数额低于自己因小朱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获得的利益,于是小李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小朱则坚持按协议约定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金约定,一般按约定执行。但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本案中,小李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其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具有法律依据。
2、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量小李的实际损失情况,以合理确定违约金数额,体现违约金以补偿实际损失为主、兼具一定惩罚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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