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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时间:2026.02.12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1.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则按一般共有处理。
能证明属一方的财产归该方;
无法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
像共同购置财产、经营所得,按贡献分配。
3.房产方面,一方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归其所有;
双方共同出资的,综合判断。
4.存款、投资收益等,根据双方投入和实际情况定分配比例。
总之,分割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同居期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还存有一定数额的存款。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对于房产和存款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产虽共同出资,但自己出资比例大应多占份额,存款也应按出资分配;小丽则觉得应平均分割。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和小丽未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且双方对财产分割无约定,应按一般共有处理。
2、对于房产,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需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等贡献大小的因素合理分配,并非小朱认为的仅按出资比例,也不是小丽主张的平均分割。
3、对于存款,同样要依据双方投入及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比例,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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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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