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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关系形成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6.02.0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1.双方达成共识。
双方就债权债务的设立、变更或终止达成一致,像签借款合同
2.法律行为有效。
此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如主体合格、表意真实、内容合法。
3.存在给付义务。
一方因特定原因要向另一方提供金钱、财物或劳务等。
4.给付内容合法。
违法的给付不受法律保护。
5.有证据证明。
借条、合同、交易记录等。
判断债务关系要综合考量,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许借款。两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小朱向小许借款一定金额用于合法生意周转。然而借款到期后,小朱以合同存在瑕疵为由拒绝还款,小许则拿出合同及转账记录,要求小朱偿还。双方就是否该还款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合意方面看,小朱和小许签订了借款合同,表明双方就借款这一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了一致意思表示。
2、该借款合同主体合格,小朱和小许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双方是基于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也不违法,是用于合法生意周转,符合有效法律行为的条件。
3、小朱基于借款合同向小许负有偿还金钱的给付义务。
4、给付内容是偿还借款,具有合法性。
5、小许有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债务关系存在。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债务关系成立,小朱应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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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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