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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要不要对债务进行偿还

时间:2026.02.0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24人
律师解析:
债务性质决定偿还责任。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怕离了婚也得还。
像婚姻存续期,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
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担责。
离婚时能协商分担,但这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一方还了后,可依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若是个人债务,像一方婚前债务、婚后超家庭日常所需的个人名义债务等,就由负债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曾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一笔债务。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小丽偿还该债务,小丽认为此债务为小胡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确定该债务性质,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也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或婚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等,则由负债方自行偿还,另一方无需担责。
3、离婚时双方对债务分担的协商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一方偿还后可依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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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次债务人提出的异议,应以不予审查为原则,以立案审查为例外。执行实务中还存在以下几种应当予以审查的例外情形: 一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次......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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