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时,通常不能随便
单方解除合同。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还得通知对方。
管理人若未在规定时间通知或答复,视作
解除合同。
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有权要求
担保,不提供则视为解除。
总之,要依管理人决定处理合同事宜,不能擅自单方解除。
案情回顾:某公司进入破产状态,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尚在履行中。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单方通知合作方解除合同,引发争议。合作方认为公司破产时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或自收到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
3、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要求提供担保,不提供则视为解除合同。该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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