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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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法律细节,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很多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在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一般来说,这套房产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婚姻的时长、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因素,来确定如何分割这套房产。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的权益不是基于赠与等特殊原因,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以确保公平合理。总之,离婚分割财产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果你正在面临离婚,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加女方姓名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默认夫妻共有。若婚前房产权利转移至女方名下,视为男方自愿赠予,房产随之成为共同财产。如需法律咨询,请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加女方姓名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默认夫妻共有。若婚前房产权利转移至女方名下,视为男方自愿赠予,房产随之成为共同财产。如需法律咨询,请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男方婚前购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此房产即成为双方共有财产。即使购房资金主要来自男方,但房产证上女方作为共有人,构成法律上的赠予。房产证明确标示了该房屋的所有物权、使用权及权益归属,确立双方共同拥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