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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屋赠与之后是否还能再要回去

时间:2026.01.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09人
律师解析:
通常,房屋赠与完成就不能随便要回。
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撤销,但公证过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房屋过户后权利转移,一般赠与人不能要回。
不过,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要回。

案情回顾:

小许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小何,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之后小许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小何返还房屋。小何认为赠与已完成,不应返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完成后不能随意要回,本案中房屋已过户,权利已转移。
2、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要回,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
3、小许若要回房屋,需证明小何存在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形,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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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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