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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赠与过户给子女是否可以要回

时间:2026.01.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1.房子赠与过户给子女后,通常不能要回。
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
2.若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在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3.赠与人经济恶化影响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不能直接要回已过户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过户给了子女小丽。起初家庭和睦,但后来小丽不仅不履行对小朱的扶养义务,还经常辱骂小朱,严重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小朱要求小丽返还房产,小丽却以房子已过户为由拒绝。小朱不知能否要回房子,于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本案中小丽对小朱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且严重侵害小朱合法权益,小朱在知道该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2、撤销赠与后,小朱可要求小丽返还房产。不过若小朱只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影响生活,不能直接要回已过户房产,只能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本案不符合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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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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